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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4-0375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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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2024年4月,省爱卫会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我市全域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省级试点。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在我市落实,我们先后征求了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通过市司法局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出台《威海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影响评价实施操作手册(2021版)》《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参考先进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方案》。

三、出台目的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是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有效政策工具,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主要针对可能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调查、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健康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助于实现健康、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切实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推动健康威海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评估范围与内容、实施主体、评估人员、评估程序、保障机制5个方面内容,主要明确了我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工作规范、实施路径和保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有效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估范围与内容。根据省级试点工作安排,我市《方案》确定评估范围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市、县两级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拟定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结合国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操作手册(2021版)》等文件指导和前期先进地市的实践经验,我市《方案》明确了评估内容主要是通过参照政策参考范围清单和健康决定因素清单等内容,评估政策和项目所产生的健康影响,从维护群众健康的角度提出评价结论和优化建议。

(二)实施主体。根据省级试点工作思路和我市实际,《方案》分别明确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实施主体。对于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政府名义发布的,由本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政策拟定部门组织实施;由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由政策制定部门组织实施。对于现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必须执行影响评价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由申报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三)评估人员。《方案》明确了市县两级组建包含卫生、法律、教育、交通、城市规划与建设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为评价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评估程序。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评价评估工作主要按照备案筛选、分析评估、结果使用等步骤组织实施,由实施主体进行筛选、组建专家组,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估,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部门将结果运用情况反馈本级卫生健康部门。《方案》明确了重大公共政策应在征求意见阶段开展、进入合法性审核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五)保障机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是涉及多部门合作的系统性工程,《方案》从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能力建设3个方面对各级各单位提出落实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任务要求。《方案》明确了市级和各区市、开发区要构建工作网络,明确人员组织实施并合力推动落实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公共政策的拟定部门、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实施部门是实施主体,卫生健康部门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是技术支撑主体,市县两级政府织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人财物基础保障网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开展评估实践,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能力和质量,形成健康影响评估典型案例。

五、政策解读人

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与规划信息科 刘莹

联系电话:53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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