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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4-0349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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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市是全省较早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市之一,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明确医疗纠纷定义以及预防、处置措施,推动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2018年5月,市政府对《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纠纷的民事处理规范,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提出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经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市政府决定再次修改《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健康威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适用范围

《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五、主要内容

《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包括总则、预防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四章,共32条。重点规范了医疗纠纷的源头预防、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落实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原则和责任。预防是减少纠纷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办法》明确医疗纠纷预防应遵循部门联动、医疗机构负责的原则,要求卫生健康、公安、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需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分析纠纷成因,并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明确了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办法》明确规定,医疗纠纷应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涵盖自行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诉讼等五种途径,人民调解是主要途径。《办法》明确设立医调委,并规范调解程序、调解员选定、纠纷受理条件等具体细节,建立专业化的调解机制,推动医患双方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避免纠纷升级。

(三)明确了医患各方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制定纠纷处置制度,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依法行事,保障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反法律规定或失职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患者有权获取病历资料,并依法表达诉求,需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扰乱医疗秩序。

(四)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律保障和社会监督。《办法》强调,医疗纠纷的处置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调解协议书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其法律效力。生效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理赔,减轻医患双方负担。《办法》鼓励社会监督,推动媒体和公众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报道,促进医疗纠纷处理更加透明、公正。

六、新《办法》的重要修订内容与行动举措

本次修改新增加了4个条款,对16个条款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是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医疗纠纷调解途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办法》明确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增加了申请行政调解途径,为医患双方提供了更多选择。

(二)进一步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办法》对医调委设置范围进行调整,新增环翠区、文登区设立相应医调委要求,以增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可及性。同时,增加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申请程序内容,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调委申请人民调解或经双方同意后进行人民调解。根据上位法,《办法》增加了明确行政调解申请程序、受理条件、调解期限内容,确保调解工作更加高效、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律程序。《办法》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内容调整为单独条款,明确规定在医疗纠纷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性,要求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七、政策解读人

解读单位: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联 系 人:周  琳

联系方式:0631-5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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